盆景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盆景厂家
热门搜索:
技术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技术资讯

权证最后交易日与到期日有何区别-【资讯】

发布时间:2021-07-15 08:53:00 阅读: 来源:盆景厂家

根据沪深两市颁布的《权证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权证存续期满前五个交易日,权证终止交易,但可以行权。这里的前五个交易日包括到期日,也就是说,如果设到期日为T,则T-5交易日即为权证的最后交易日。

举例来说,石化CWB1的“最后交易日”为2010年2月24日,行权期为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3月3日之间的交易日,“到期日”为2010年3月3日,即石化CWB1在2010年2月24日之后退出二级市场,不再交易,随即步入行权期,并一直持续至3月3日行权完毕,之后石化CWB1存续期截止而不复存在。

投资者在买卖权证时,一定要注意“最后交易日”和“到期日”的区别,否则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例如,当投资者所持有的权证已到最后交易日,且处于深度价外时,若投资者误将“到期日”当作“最后交易日”,认为权证还有几天交易时间而期望博取末日轮收益,则极有可能随着权证的归零而血本无归。

因此,投资者应该清楚区分“最后交易日”和“到期日”,防止出现类似的错误。其实,根据《权证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五条的规定,发行人会在权证存续期满前至少7个工作日发布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。所以,购入认股权证,尤其是价外认股权证的投资者,一定要时刻留意发行人是否有发布提示性公告,在看到提示性公告时,就应该对权证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,警惕最后交易日的到来。

另外,如果投资者在权证的最后交易日当天仍然持有权证,则可以有两种选择:对于价内的认购(认沽)权证,如果负溢价较多,并且投资者看涨(看跌)正股未来的走势,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手中的权证,等到行权日行权,否则即可在当日适时售出手中权证,防止日后遭受亏损。

公司注册

小型移动快餐车哪一款比较好

马鞍山树脂回收厂家晶祥废旧离子树脂回收

收购motog手机logo收购摩托手机零件

星沙工厂疏通马桶

黄石膜结构停车棚厂家安装